故事原來未完結,就好像這場黃梅雨一樣斷斷續續,
控方依然固我,即使被告欲庭外和解,
控方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,
不惜以本傷人,
被告只是一名貧苦人,何來財力物力與控方戰鬥,
雙眼哭到又紅又腫,
由上午哭到中午,再由中午又哭到下午,直到下午又哭到晚上,
晚上連前往巴士站回家的氣力也沒有.
一個人意氣用事的說話可能會帶來無可挽回的後果,
一句「分手啦」,
一句「夠膽就打我囉」,
一句「你係咪痴線架」...
全部都可以足以致命...
不要因為別人曾傷害你,
你就要報復其他人,
其他人受傷,難道自己會開心嗎?
別人的傷能夠撫平自己的傷嗎?
自己不以為意的說話有冇想過會後患無窮?